Tuesday, June 20, 2023

摘自《帝国的终结》15


帝国的机构设置大多保留了1495年
至1512年改革时期的成果
机构设置在1648年后有过调整
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宗教和平
严格保护各派宗教的权利
另一方面压制专制主义的端倪
在推选皇帝的过程中
皇帝要签署一份“当选协议”
当选后他与帝国议会一起管理国家

帝国议会是唯一延续了
德意志传统的机构
“恺撒”和“帝国”这两个历史词汇
也算是一种延续
但是它们只在表达君主
和议会的共同意愿时才会用到
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
一般在雷根斯堡市政厅举行
是帝国成员的代表一起议事的聚会
它由3个议事团组成
所有决定都要得到3个议事团的批准
它们分别是选帝侯议事团
侯爵议事团
(分世俗席位和教会席位)
和城市议事团

天主教和新教还要达成一致
因为这两个教派均有否决权
因此在18世纪
帝国议会很少制定法律
帝国议会保留了在皇帝的提议下
以帝国的名义对外发动战争的权力
并投票批准相关经费即“罗马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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